发布时间:2017-12-26
——倡导良好风尚,廉洁文明过节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新要求,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2、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教职工、老党员、离退休干部等活动,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工,让广大教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5、放假期间,不组织集体旅游、参观等活动,不面向社会举办各种培训班,确有需要,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70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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