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2013,第2期
宋尚玮(红足1—世足球网,太原030006)
摘要:在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乃至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论调:主张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无法协调的不相容论,以及坚信自由意志可以得到自然化解释的相容论。丹尼特通过对与自由意志密切相关的自我控制、理性和可避免性三个概念进行分析,驳斥了不相容论主张,巩固了自己的相容论立场,为自由意志的自然化作好了铺垫。
关键词:丹尼特;自由意志;相容论
自由意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自我概念,许多人认为它与自然科学所遵循的决定论无法相容。D.C.丹尼特认为,不相容论者对与自由意志相关联的一些概念,如自我控制(self-control)、理性(ration-ality)和可避免性(evitability)所存在的误解是不相容论主张出现的根源。他借助自己的意向理论分析了这些概念的意义和用法,试图通过论证这些概念与决定论的相容性来阐明自己的自由意志相容论主张。
一 决定论与自我控制的相容性
决定论主张一个决定论系统的状态是被它之前的状态以及外界环境状态共同决定的。如果我们是真正自由的,我们必须能够抵制这些内外部因素对我们的控制,我们必须能够进行自我控制;而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我们就不可能进行自我控制,我们所作出的每一个行为都是被控制的结果。不相容论者正是在这样的“控制”和“自我控制”的意义下断言决定论与自我控制的不相容性。
丹尼特指出,不相容论者对“控制”概念的理解过于狭隘。汽车是一个完全的机械决定论系统。当你驾驶汽车时,你的意图和操作直接决定着汽车的状态,也就是说,你在控制汽车。在这里“控制”的涵义是:“A控制B当且仅当A与B之间是这样的关系,即A能够驱使B进入任何A想要让B进入的属于B的正常范围之内的状态。”[1]52因此一个决定论系统在此意义下是一个受控系统。
但汽车并不是只能处于这种受控状态。无人驾驶汽车,一个完全的决定论系统,其内部的计算机系统会自动处理来自外界的信息,根据不同的路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从而实现无人驾驶的目的。如此设计的汽车在行驶中并不受任何外界因素控制,完全是由自身具有的控制系统进行控制的,因而它是一个自我控制系统。
还可能出现第三种情况,如果你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现刹车突然失灵了,此时的汽车已经超出了你的掌控范围,对你来说汽车已经失去控制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汽车不再是一个决定论系统。它仍然是决定的,它的正在行驶却刹车失灵的当前状态决定着它不能按照驾驶者的意图执行迅速停止的后续状态。此时,一个决定论系统就成为了一个失控系统。
综上所述,即使一个系统是决定论系统,它也可以成为受控系统、自控系统和失控系统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因而一个系统是决定论系统与它是三者中的哪种系统无关。换句话说,“决定论本身并不‘破坏控制’。”[1]72成为一个决定论系统并不意味着不能成为一个自我控制系统,也不说明系统将一直能够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在不相容论者看来,人就是一个受控系统,人的内部状态和外界环境充当了人本身的控制者,它们控制着人的行为。丹尼特反对这种涵义的控制概念,他认为我们与自身内部状态和外界环境之间不是我们与正常行驶的汽车之间的这种控制关系。一个系统想要对其他系统进行控制,该系统首先本身必须是一个行动者(agent),只有行动者才有想要其他系统做或不做某事的意愿。我们控制汽车是因为我们是行动者,我们希望汽车按照我们的意图行驶。但环境不是一个行动者,不具有想要某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意愿。[1]61也许环境条件会妨碍你达到目的,但这并不是环境有针对性地想要阻止你。
人的内部状态也是如此。身体只是一台正常运作的机械装置,它的任何状态都是这台装置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这些机械装置的任何部分及其状态都不是行动者,不具有驱使身体进入下一个状态的意愿和能力。真正想要你的身体进入某个状态的行动者是你自己,而不是你身体的某个部分或某个状态。既然外界环境与身体状态都不是行动者,也就不能认为它们是在控制我们。从这种意义上说,人不是受控于内外部状态的受控系统。
实际上,当我们说我们的确受到自身状态和环境状态的“控制”时,“控制”的正确涵义应是:“A控制B当且仅当A发生的变化被忠实地反映和记录在B发生的变化中。”[1]59这意味着B对A的变化是敏感的,B能够根据A的变化适当调整自己的行为。这在种意义下,所谓的“控制”实际上是一种影响,即行动者之前的自身状态和环境变化只会影响他的行为,而不能迫使他作出行为。任何行为都是行动者自愿做出的,行动者可以有其他选择。
真正能够阻碍我们成为自我控制系统的因素不是决定论,而是各种强制手段或病症。如果一个人被绑架,他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活动,此时他成了真正没有自由的受控系统。如果某人不幸患上了运动神经元疾病,他就不能随心所欲地作出各种行为,这时他变成了一个失控系统,也失去了某些自由。无论是哪种情形,他都不再是一个良好的自我控制系统,但这与决定论无关,即使受控或失控,也不能改变他仍然是一个决定系统的实质。
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受控系统或失控系统而是自我控制系统,是真正的行动者。无论自身状态和外界环境如何,我们总是有能力选择适当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没有什么因素能够限制我们的行为。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恰恰是源于决定论的因果链保证了我们可以有效地驱动自己的身体,我们所选择的行为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存在物理原因之外的其他因素可以左右事件的发生或走向,那么我们将不能保证所希望的事件可以按照我们的设想和安排发生。
丹尼特的论证实际上表明了这样一种观点:不相容论者在物理层面上讨论“控制”概念实际上是犯了“范畴错误”(category mistake),“控制”不是物理立场(physical stance)的概念。物理事件只是构成了一条连续不断的因果链,在这个层面上是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控制”是更高层次立场———设计立场(design stance)的概念,只有在设计立场下,才能谈论某一物理事件是另一些物理事件“控制”的结果,某一事件是“失控”的结果以及我们的行为是“自我控制”的结果。这一切都建立在物理世界是决定论世界的基础上,因此我们可以既是决定论系统,也是自我控制系统,决定论与自我控制是相容的。
二 决定论与理性的相容性
除了能够进行自我控制,一个真正具有自由意志的系统还需具备实施理性行动的能力,即系统能够为其行动提供合理的理由。不相容论指出,正是由于自由意志需要系统对理由(reason)敏感,才导致了其与决定论之间的不相容性。一个纯粹的决定论机械系统不需要理由,它只对原因(cause)敏感。如果人是机械成分组成的决定论系统,则人也不需要理由,决定论与理性是不相容的。
在丹尼特看来,不相容论者在这个问题上同样犯了“范畴错误”,理性和理由属于设计立场,而“决定性”(determination)是物理立场中的概念。当我们从物理立场考察系统的行为时,决定论解释是对系统行为的“近端解释”(proximate explanation),它只能说明当下的状态是由什么状态直接导致的,却不能说明为什么这样的状态会出现。理由则提供“终极解释”(ultimate explanation),合理的理由使这些原因具有了意义。如果羚羊看到狮子和看到老虎时都会逃跑,那表示狮子和老虎在羚羊看来都代表威胁,这个理由使羚羊激活运动神经、将生物肌能转换成动能等一系列物理、生物层面的事件变得有意义。因此理由是在设计立场语境中解释生命活动,它为我们提供了行为的物理事件因果链所具有的“真实的模式”(real patterns)。理由不仅不与决定论相对立,而且只有在决定论的世界里,理由才能成为行动的指导因素。
理性和理由是如何在决定论世界里产生的呢?我们生活的世界最初的确只有原因没有理由,但生物体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能量交换的需要使生物体在认识环境物理特征的同时必须能够从自身兴趣和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环境进行评价。“一个刺激物如何影响一个生物体并不仅仅依赖于该刺激物的物理性质,还取决于生物体的目标、历史及其所携带的信息。”[2]生物体是根据价值判断来作出行动的,价值判断是它们生命活动的理由,尽管它不能为理由的拥有者所表征,却在无形中起着支配作用。[3]
丹尼特认为,即使是最低等的生物体也能够进行价值判断,它们作出的行为也是基于某些简单的理由而进行的理性选择的结果。相比完全没有判断能力的无机物,它们具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也就拥有更多自由。由于生物的进化不是离散式而是渐进式的,物种之间并不存在十分严格的界限,从无理性、无自由到较少的理性、自由,再到人类的理性和自由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中间形式。随着生物系统复杂程度的增加,生物应对环境的方式更加多样化,选择的空间更大,它们所具有的自由也更多。理性和自由的程度是随着生物的进化而变化的,物种之间只存在自由度不同的差别,而不是有自由和无自由的差别。
人的独一无二性不是由于人具有其他生物不具有的自由,而是人能够对自己行动的理由进行反思。低等生物只能表征对象,而人类不仅能够表征对象,还能够表征理由,这样我们对外界环境的价值判断就不只是停留在无意识的阶段,我们可以对我们的判断进行再判断,我们可以对我们理由进行评价。我们为自己的行为提供理由,就是要表明我们所作出的行为是与我们的兴趣、意向、目标等相关的,是对我们获得利益有帮助的,我们的行为不是被动的反应而是主动的选择。所有驱动行为的机械原因,无论是大脑状态还是神经激活模式,抑或是体内的化学能向机械能的转化,都是在理由的构建中形成一条合理的因果链条,理由赋予这些单纯的机械过程以存在的意义。理由与决定论是从不同立场对生物行为作出的解释,二者是相容的。
三 决定论与可避免性的相容性
所有的不相容论者都赞成以下推理:如果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完全由之前的物理因素决定的,那么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人没有自由。
这一推理过程的关键概念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决定论一定蕴涵不可避免性(inevitability)吗?换句话说,决定论与可避免性确实不相容吗?
丹尼特首先借助生命游戏(Game of Life)来论证决定论并不蕴涵着不可避免性。生命游戏的世界是一个完全的决定论世界,然而在这个世界里,不仅存在着生与死的细胞,还存在着由这些细胞构成的、具有特殊属性的结构,如滑行物(glider)、飞船(spaceship)以及能够“吃掉”滑行物的吞噬者(eat-er)等等。它们中的一些比另一些具有更强的“抵御”其他结构“入侵”的能力,例如吞噬者就可以在遭遇滑行物及其他一些结构时消耗它们并修复自身受损的结构,因而吞噬者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换句话说,吞噬者具有避免被滑行物伤害的能力。丹尼特由此进行了如下推理:[4]
(1)在某些决定论的世界里,存在能够避免伤害的避险者(avoider);
(2)因此在某些决定论的世界里,有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3)任何能被避免的事情都是可回避的(avoid-able)或可避免的(evitable);
(4)因此在某些决定论的世界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可避免的;
(5)因此决定论并不蕴涵不可避免性。
其次丹尼特论证了决定论与可避免性的相容性。考虑在一场象棋比赛里作为对手的两个计算机下棋程序A和B。下棋计算机无疑是一个完全的决定论系统。假设A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获得了胜利,而这主要源于B程序的设计存在缺陷,那么B程序的失败是可避免的吗?丹尼特指出,对程序设计者而言,B程序的失败是可避免的。程序设计者关心的不是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A与B再进行一次比赛,B会不会获胜,他们关心如何能设计出更好的程序以增加获胜的机率。所以归根到底,问某个事件是否是可避免的,一方面涉及关心此问题的主体即对谁是可避免的,另一方面涉及如何改进系统结构以便在下一次情况有所不同的时候产生不同的结果。在生命世界里,我们不关心同样的规则下同样初始状态的演化情况会不会有所不同,我们关心是否可以通过改变初始状态来设计出生存能力更强的结构。“对丹尼特而言,只有当深思熟虑和行动都无效时,某事才是不可避免的……他相信因估算(reckoning)而产生的可避免性将决定论与不可避免性分离开来”。[5]也就是说,即使在决定论的世界里,我们依然可以谈论可避免性,我们依然可以考虑设计出更好的结构或程序。而且,只有在决定论的世界里,我们才能实现自己的设计意图,非决定论的世界无法做到这一点。决定论与可避免性是相容的。
就人类而言,我们生活的世界如同生命世界一样,最基本的生命规律是符合因果决定论的,但我们仍然可以在进化的过程中,通过自然选择的设计获得很好的避险能力。如果有人向你扔石头,你会下意识地躲开,那么石头砸中你这个事件对你来说就是可避免的。这种可避免性是在石头遵守它的飞行轨迹、你的身体也遵守你的中枢神经的指令的情况下实现的,石头的飞行状态和你的身体的运动状态的确决定了你能够躲开石头。是否可避免的问题只对你这样的行动者才有意义,也只有行动者才会根据兴趣和信念产生避免或不避免某个结果的愿望。因此,决定论与可/不可避免性是分属于不同立场的概念,物理层次上是决定论的世界里也可以存在设计立场中的可避免性。不相容论者把属于不同立场的决定论概念与可/不可避免性概念放在同一个立场下考量,再次犯了“范畴错误”。丹尼特主张,“由设计师们在评估决定论系统的设计时所引起的不可避免性的意义才是不可避免性的正常意义,也是与人类自由问题相关的意义。”[6]决定论并不蕴涵不可避免性,它与可避免性是相容的。
四 结语
丹尼特对自由意志相容论的论证是借助意向理论(即三种立场理论)来完成的。自我控制、理性和可避免性都是属于设计立场的概念,决定论概念则属于物理立场。当我们从物理立场考察世界时,我们只能看到决定性的因果链,看不到由自我控制、理性和可避免性概念所刻画出的复杂系统的行为模式。但模式是实在的。[7]我们不能把属于设计立场的概念放在物理立场下进行分析,那样就会对这些概念产生误解。只要我们不犯不相容论者那样的“范畴错误”,我们就会相信自我控制、理性和可避免性与决定论都是相容的,从而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也是相容的。
【参考文献】
[1]Dennett D C. Elbow Room: The Varieties of Free Will Worth Wanting[M]. Cambridge: The MIT Press,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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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ennett D C. Freedom Evolves [M]. New York: Viking Penguin,2003:56.
[5]Ross C. Dennett on Free will[J]. Int Ontology Metaphysics,2011,12:140.
[6]Zawidzki T. Dennett [M]. Oxford: One world Publications,2007:103.
[7]Dennett D C. Brainchildren: Essays on Designing Minds [M]. Cambridge: The MIT Press,199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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