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戴维森的真与意义理论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2年第2期
郭建萍
(红足1—世足球网,太原,030006)
【内容摘要】戴维森自然语言中语句的真与意义理论都是以塔尔斯基的真之语义论为核心的,这种同构性使他对真与意义问题的思考具有极大的独创性和挑战性,并产生了令人瞩目的深远影响,更促进了人们对真与意义问题的深入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戴维森,塔尔斯基,自然语言,真,意义
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在《真与意义》中提出了革命式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奠定了他在整个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等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此后,他对真与意义理论继续深入思考与研究,又在《信念与意义的基础》中提出:“当我们说出一个说话者在某个使用场合所用的语词的含义时,我们便是对一个语言行为做出解释”[1]171并且做出的这种解释理论“能被用来描述每一个解释者所具备的知识,即关于这种理论的真理的一个可详细说明的有限子集。”[1]172可见,戴维森坚持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实际上就是解释理论,是用一个可详细说明的有限子集对自然语言的真的界定,真理论是意义理论的基础。
一、戴维森基于塔尔斯基真理论的别样符合论
戴维森认为给“真”寻找一种明确的定义或彻底的还原,是错误的,试图定义真也是愚蠢的。“真乃是我们具有的最清楚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因此梦想以某种更简单或更根本的东西来消除它,乃是徒劳的。……当这个概念应用于相对明确理解的结构,即语言时,它的形式特征是什么?这里,塔尔斯基的工作提供了启示。”[2]57戴维森指出塔尔斯基形式化语言中的真概念,以一种细致而又形式化的T语句成功地完成了对一种语言中真语句形式特征最为巧妙的刻画:
(1)T:s是真的,当且仅当p
塔尔斯基把语言分为对象语言和元语言,s是对象语言中任一语句的名称或结构描述,p是该语句在元语言的翻译。他用递归方法定义了语句函项,即先定义最简单的语句函项,(如:aRb),然后定义由它们构造的复合语句函项,(如:否定、析取等)。由于一个语句函项无所谓真假,(如:我们不能说“a和b具有兄弟关系”是真的或假的),只能讲它能被什么对象所满足,(如:周树人和周作人)。因此,“满足”概念——涉及到表达式与其对象关系的概念——就作为第一个语义概念而被引入。基于“满足”(Satisfaction)概念,塔尔斯基的真定义保证了通过给出真谓词的外延而蕴涵某种语言中所有的真句子,且其中的每一个真句子都可看作是真的部分定义。
但,戴维森希望找到对自然语言真的界定,他不满足于塔尔斯基局限于形式语言的真定义。于是,他转而求助“符合”。戴维森认为就像关于母亲的说法一样:作为母亲的属性是通过母亲与其孩子的关系得到解释的;同样,成为真的属性只能通过一个陈述与其他某个东西之间的关系得到解释。这就使得不仅要注意一个人认为哪些句子是真的,而且也要注意引起他认为这些句子为真的事件和对象。为此,戴维森指出:“在一个塔尔斯基式的真之理论中,关于真的说明所缺少的是什么。缺少的是与语言使用者的联系。”[2]38戴维森认为自然语言中的真不是句子的属性,它是句子、说话者和时间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把语言与真语句出现的场合联系起来,真之理论必须刻画或确定一种三位谓词“Ts,u,t”(即“句子s对说话者u在时间t为真”)。所以,说某个句子是真的只是因为它被用在某个场合是一个真的陈述,例如,某人说“今天是星期二”时是做了一个真陈述,只要他说这话时所在地区是星期二。这个例子就带来了一种概括:以下公式中的每个满足的示例都会是真语句的表述,其中“s”为对一个句子的描述,“p”则是被描述句子的真之条件:
(2)T:句子s对于说话者u在时间t为真,当且仅当p
自然语言中的每个真语句都具有(2)的形式,其中的三位谓词“Ts,u,t”由满足概念完成,并且被唯一地确定,为真的属性始终是由语言与其它东西之间的关系而有成效地得到解释。至此,戴维森通过修正塔尔斯基形式化语言中的T语句,使它处于具体的语境之中,具有了(2)的形式,从而成功地完成了他自然语言中符合的真理论。
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理论,是基于对塔尔斯基真理论的批判继承,并以语义学的方法对不同的句子根据不同的路径得到的,最后利用满足概念以递归的描述完成对自然语言中真句子的所有表述,这些表述就构成了作为形式(2)的实例的定理证明。戴维森认为,这种真理论是由满足概念起作用的,为真的属性始终是由语言与其它东西之间的关系而有成效地得到解释的,因此,应当是一种符合论;同时他又强调,这种关系和满足完全不是直观上所理解那种符合,它不把任何实体与句子相联系,不含有一个所指概念,用于满足的函项或序列不可能是像事实之类的东西,所以,戴维森这种利用满足概念的符合论与传统的基于事实经验的符合论是不同的。
戴维森在他2005年唯一一部自己撰写的著作《真与谓述》中表明:“我要说明,我的‘解决’不是一个基本的解决。它是紧缩论的、认识论的符合论的一种替代物,不是提出一个更好的定义(或简短总结),而是提议一种使真这个概念与其他概念联系起来的不同途径。”[2]77他认为:“通过求助于塔尔斯基的语义学真理概念,我们就可以捍卫恰好符合斯特劳森描述奥斯汀的‘净化的真理符合论’那样一种理论。而且这种理论不是应当被消除的,而是值得阐述的。”[1]70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真之理论,一种依赖于满足概念的别样的符合论。
二、戴维森基于塔尔斯基真理论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
戴维森在1967年发表的《真与意义》开篇就讲:“大多数语言哲学家都承认,并且近年来有些语言学家也承认,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必须对语句的意义依赖语词的意义的方式提出一种解释。”他认为指称论、弗雷格的意义理论都不令人满意,他们最终都会陷入内涵语词的困境,最好是以一种外延的方式处理意义问题,而一种塔尔斯基式的真定义提供了我们迄今对意义理论所要求的全部东西,所以,“没有必要掩饰在塔尔斯基已表明其构造方式的那种真理定义与意义概念之间的明显联系。这种联系就是:那种定义通过对每个语句的真实性给出充分必要条件而起作用,而给出真值条件也正是给出语句意义的一种方式。”[1]36但塔尔斯基的真理论只适用于形式语言,戴维森却认为,意义理论的任务并不是改变、改进或改造一种语言,而是描述并理解这种语言。于是,戴维森对意义理论进行了哥白尼式的革命,形成了他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批判地继承了塔尔斯基的真之理论,为适应自然语言中的指示因素,他使塔尔斯基的真定义“约定T”相对于时间和说话者(还可能相对于其他某些事物),并且最大胆的步骤是把塔尔斯基的真理论颠倒过来,通过预先把握真概念“约定T”来获得对意义的理解。也就是说,戴维森把基于满足的递归的真概念“约定T”做为意义理论的初始概念,从而确立了真在意义理论中的核心地位。他认为真是话语( utterance)的特性,或言语行为的特性,或关于语句、 时间和人的有序三元组的特性。这样,“意义理论经历了一种系统的、但并非令人困惑的变化……相应于每个带有指示性因素的表达式,都必定有一个把该表达式出现于其中的语句的真值条件与变化着的时间和说话者联系起来的短语,因此,可从这种理论中推衍出像下面这样的语句:
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 )说出的‘我疲倦’是真的,当且仅当 p在时间 t是疲倦的。
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那本书已被窃’是真的,当且仅当由 p在时间 t所指示的那本书先于时间 t被窃。”[1]47
其公理形式为: (u) (t) s为真当且仅当 p。其中 p是说话者 u在 t时说出的语句,p不是对s本身的翻译,而是对与时间t和说话者u相关的s的翻译。
然而,对于给出自然语言的意义而言,仅有约定T是不够的,还必须给它施加一些限制条件,才能足以保证这种理论真正成为适用于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这种限制条件有形式上的和经验上的。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1)形式上的限制条件:不能过分偏离标准量化结构或关于这些结构的通常的语义学,必须依赖于塔尔斯基对满足的递归性表征,并依据由量化与复指(cross-reference)、谓语句、真值函项关系等构成一些为人们所熟悉的范型来描述对象语言中的语句。这样才能对说话者可能说出的无限多的语句中的任何一个的真值条件给以解释,并以有限的形式来表述无限的语句,尽管这些范型和语句的表层语法间的关系可能非常复杂,但其逻辑形式在可接受的理论间的差别却不一定很大,因此,它们对一个语法的语义性的识别方法基本上是不变的,这样,正确的理论对于被指派给一个特定语句的量化结构的看法大体上也是一致的。(2)经验上的限制条件:一个解释者可以合乎情理地获得支持或证实它的证据。“彻底的解释应当依赖于这么一种证据,这种证据既不采取关于意义的知识的形式也不采取关于信念的详细知识的形式。”[1]163因此,戴维森认为:讨论这种可获得的证据的一个恰当起点是那种认为语句为真、接受语句为真的态度。当然,这种态度是一个信念,但它是可适用于一切语句的单一态度,它并不要求我们能够在信念之间做出很细致的区分,它是解释者在能做出解释之前就可以合乎情理地采取的一个态度,因为解释者可以知道一个人打算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一个真理而又不了解这是什么样的真理。因此,这样的证据是中立于意义和信念的,并不对其中任何一个做出假设,实际上就是:说话者说出的各种各样的语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场合为真。这也就是戴维森的宽容原则。
戴维森通过反用、修改塔尔斯基的真理论,并施以恰当的形式和经验限制后,形成了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具有相当的确定性。一种解释倘若满足了约定T,也就确保了量化结构的唯一性,更重要的是,允许我们对一种语言中的语句做出解释的不只是约定T,还有对约定T的规范证明。这种规范证明实际上是通过一连串的双向条件句实现的,它出于唯一性要求仅仅需要一些有针对性的判定,这些判定支配纳入双向条件句左边和右边的那些语句的优先次序,当形如“s是真的当且仅当p”的语句是T语句时,出现在它的双向条件式右边的p,必须依据这样一个事实,即:替代“p”的语句是真的当且仅当s是真的,这样,确保我们不会由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推出“‘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
戴维森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无疑提供给我们又一种基于真解释自然语言意义的新途径。
三、戴维森同构的真与意义理论之启迪
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与意义理论都是以塔尔斯基的真理论为核心的,他的真理论的形式是T:句子s对于说话者u在时间t为真,当且仅当p;他的意义理论也可以表示为: (u) (t) s为真当且仅当 p。其中 p是说话者u在t时说出的语句,p不是对s本身的翻译,而是对与时间t和说话者u相关的s的翻译。很显然,他的真与意义理论是同构的。这种同构性使他对真与意义的思考具有极大的独创性和启示性。
1、戴维森同构的真与意义理论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真与意义都是针对句子的。意义理论的提出者弗雷格关注语句的意义,虽然他也谈论专名、概念的意义,但宗旨仍是为了理解语句的意义。逻辑中研究的“真”也是针对句子的。自亚里士多德创始逻辑以来,人们一致认为单独的概念无所谓真假,只有概念与概念的组合,即语句才有真假。真与意义都针对句子,正因为如此才使得真与意义紧密地关联起来,如何理解真与意义,真在意义中如何起作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而戴维森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他同样认为真与意义都是针对句子的。他所说的“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必须对语句的意义依赖语词的意义的方式提出一种解释”就告诉我们,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必须是针对语句的,即使对语词的意义有说明,也是为了能清晰地表明如何依赖于语词而恰当准确地给出语句的意义。他指出:“我提出在我看来清楚地表明为一种可学会语言的必要特征:它必定可以给出对这种语言中的句子意义的一种构造性说明。我把这种说明就称做这种语言的意义理论。”[1]14由此可见,他的意义是针对语言中的句子的。而他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之所以能最后有效地构建起来,是因为他在真理论中找到了建立并发展他意义理论的一种可靠的逻辑基础——塔尔斯基的:(T)X是真的,当且仅当p。“T语句”显然是针对句子的,其中“‘p’为‘真’所指语言中的任何语句所替代,‘X’则是这个句子的名称”[3]344。戴维森的真理论基于塔尔斯基的“T语句”,当然他的“真”也是针对句子的,他指出:“一种自然语言的真理论必须说明,许多句子在真值上的变化依赖于说出它们的时间、说话者,或许还有听话者。”[1]74清楚地表明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理论是对句子的真。正因为真与意义都指向了句子,所以,戴维森才会创造性地提出成真条件意义理论,认为给出一个句子的真值条件就是给出了它的意义理论,他指出意义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一种形式理论,即这样一种真理理论:它把一种复杂结构赋予包含真理和满足这两个初始概念的语句。根据这种理论的形式和证据的性质而应用这两个概念。结果便造成一种被部分地做出解释的理论。……假定有了一种令人满意的理论,那么我们只要知道说话者据以认为语句为真的那些条件,就能对每个语句提出一种解释。”[1]166至此,我们不能不赞叹戴维森思维的敏锐与视角的独特,正是由于真与意义都是针对句子的,才使戴维森成真条件意义理论的提出成为可能。
2、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理论为真之符合论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传统的符合论认为语句的真就在于它与实体或事实相符合,这种观点把真与普遍的东西、性质、关系或具体的东西、集合这样的实体联系起来,从而导致无穷后退,因此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严重质疑。而戴维森基于“约定T”的真理论利用满足概念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他首先批判地继承了塔尔斯基的真理论“约定T”,从而能以逻辑的方法刻画出一种语言中某特定语句s为真时的形式结构;接着利用满足概念以递归的描述完成对自然语言中真句子的所有表述,并使T语句与语言的使用者相联系,一个句子如果被所有对象满足就是真的。他认为:“基于满足概念的真理论具有指导意义,这部分是因为它对句子所符合的实体究竟是什么没有多大的期望:根据这种理论,这些实体不过是这种语言中的变项与其他变项共同形成的那些对象所构成的随意组合。对象的相对简单性由于它在解释这些对象与句子这间关系中所带来的麻烦而得到了抵消,因为每个句子相对于真理的特征都必须在描述满足的过程中加以考虑。”[1]65也就是说基于满足概念,真适合于如下实体,这些实体或是被占据它们空位命名,或是由在相同空位上出现并且被量词约束的变元量化。这样,就把实体指派到一个句子中的变元上,如果变元是这些实体的名字,就被说成是满足这个句子,并会产生一个真句子。例如,“x是y的爱人”,可以被(邓颖超,周恩来)的有序对象组满足,就是一个真句子。很显然,“满足”概念既使句子与世界中的实体相联系,但又未涉及有关这些实体具体范畴的纷争。塔尔斯基为了说明真的特征,利用了集合论,但是,对集合论不可避免的假定和集合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谓词指称或代表集合。所以,他一再强调不能把解释性方法的本体论与我们正在描述其语义的表达式的本体论相混淆。可见,塔尔斯基的T语句以及以它为基础的真理论,清楚地区别了“性质和其他抽象实体是否存在”与“谓词的语义作用”,避免了传统符合论的困境,于是,戴维森宣布:对符合论具体表述的不足,并不应当被用来反对这个理论,“我捍卫一种符合论的观点。我认为,真可以被解释为求诸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塔尔斯基最初系统阐述的真的语义学概念,会在我的捍卫中起到关键作用。”[1]53尽管他还有一些障碍没有解决,但这种思路对我们还是很有启发的。
3、戴维森的意义理论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告诉表明自然语言中的意义理论就是其真理论。他说:“如果某人具备由一种关于语言L的真理理论(一种满足所规定的经验上的限制条件和形式上的限制条件的理论)衍推出的某一部分知识,并且他知道这种知识是由这样一种理论衍推出的,那么他便能够解释讲L的说话者的话语。”[1]208可见,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理论也就是其意义理论。戴维森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把“约定T”作为初始概念,对一种语言中的语句施以形式上的量化结构和经验上的宽容原则,进而给以符合约定T规范证明的真理论,从而实现对该语句意义的理解。有了戴维森的真理论,也就构建了其意义理论。戴维森自然语言中的真理论基于“约定T”提供了关于真的形式上的量化结构,以外延的真来解释自然语言的内涵性意义,利用满足的递归表征从有限的公理化得到无穷多的语句,鉴于形式上一致的语句可能在内容上却有所不同,所以,还必须对T语句的可接受性条件进行内容上的限制,他提倡宽容原则,即说话者应是有理性的且认为他们语言中的语句在所谈论境况下为真,而且一个说话者每表述一个句子,它是真的,当且仅当满足全称量化的双向条件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知道关于这个有待解释的语句的T语句,而且“知道”关于其他一切语句的T语句,当然也就知道一切证据。因此,我们便会看到这个语句在该语言整体中的地位,也会知道这个语句中每个有意义的组成部分所起的作用,并且我们会了解到这个语句与其他语句之间的逻辑联系。这样,尽管自然语言有无限多的语句,但它仍可被一个具有有限能力的人所领会它们的意义。因此,戴维森指出:“一个关于说话者的真之理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意义理论,即对这个理论的明确认识会足以使人们理解说话者的言语表述。它之所以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描述了说话者潜在的和现实的语言行为的至关重要的精髓,实际上,它描述了说话者想使他的言语表述如何被解释。”[2]55可见,理解了自然语言中语句的真就把握了该语句的意义,真是探讨意义的有效途径。
戴维森的这种极具独创性同构的真与意义理论,在20世纪的哲学领域引起人们广泛的思考与激烈的争论,并推动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更深入探讨,其深远影响令人瞩目。
参考文献:
(1)【美】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对真理与解释的探究》(第二版)[M],牟博、江怡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2)【美】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真与谓述》[M],王路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
(3)Alfred Tarski,The Semantic Conception of Truth: and the Foundations of Semantics,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1994,Vol.4,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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