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4年第1期
安军(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太原030006)
摘要:隐喻的指称问题是隐喻元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对隐喻指称的本质、结构与特征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隐喻;指称;语境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062(2014)01-0012-04
隐喻是当代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尤其是关于隐喻意义问题的讨论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成为理论热点。然而,任何一种单纯隐喻意义观的启示性都有其局限,这就在于:“它不能告诉我们关于任何语言现象认知意义的一个关键要素,即其与世界中事物的关系,也就是它的指称。”[1]302因此,从意义走向指称,不仅是揭示隐喻与“世界中的事物”之关联结构的必然选择,也将为澄清隐喻与“真”之关系拓清基底。
一 隐喻指称的本质
谈论隐喻的指称问题,就不得不谈论一种不同于字面所指的“隐喻所指”。而所谓“隐喻所指”似乎引起一种相当神秘的、同时无疑是多余的实体。所以,对于“隐喻有所指称吗?”这一问题,多数思想家要么直接给出否定的答复,要么不置可否地保持缄默。但是,也有一些哲学家对此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例如,西方隐喻研究的开山宗师亚里士多德认为,隐喻修辞有一种重要的结果就是使隐喻喻体所指称或隐含地指称的对象非常形象地出现在隐喻使用者的眼前。因此,虽然隐喻在表面上看来是虚构的,但它同时又表示某种“现实中的东西”。也就是说,当一个隐喻使用者进行隐喻叙述的时候,他可能会把所意图描述的对象转化为现实中的元素。这种现象似乎是一种平淡无奇的模仿,实质上却把指称现实与描述自然之间所存在的隐含的亲缘关系发掘了出来。[2]43
隐喻指称是指示和例示这两种指称基本模式的统一。“并非每一个符号都是纯粹指示性的或例示性的。有些符号在指称方面是复杂的,涉及一系列相互作用的指称功能。隐喻正是这样的符号。”[3]66现代指号主义认为,语词通过指称“指号对象”而具有一种特殊的隐喻意义,这些“指号对象”顺次指称其他事物,因此隐喻对语言之外的外部实在有所指称;列日学派也指出,各种风格性修辞不仅涉及语言外现象的意指问题,同时涉及认知功能和与外部世界的关系问题,而隐喻的指称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主张隐喻确实具有指称功能的当代学者包括:美国哲学家尼尔森·古德曼(Nelson Goodman)、蒂莫西·宾克利(Timothy Binkley)、约瑟夫·斯特恩(Josef Stern)以及英国哲学家玛丽·海西(Mary Hesse)、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ur)等。他们认为,隐喻作为符号理论所要处理的核心课题直接处在一定的指称框架中,具有像指示词一样的指称功能。其指称客观性的原因在于:首先,隐喻断言具有真值条件;其次,隐喻塑造并再造被描述的世界。[4]
尽管可以对隐喻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不同定义,但这些定义很难回避指称维度。例如,认为隐喻是当语词或符号用于指称一个在日常意义上并不指示的对象、但该对象具有日常或标准指示对象的某些特征的时候,此语词或符号就是隐喻的;或者认为隐喻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中有关话题或意旨被一种用于非字面意义描述的语词或句子来指称。一般隐喻定义之所以都认为隐喻即一个意指某一事物的语词或短语被用于指称另一事物,其原因在于:隐喻作为一种语言学表达式,实质性地蕴涵着指称的变异。“似乎是所有隐喻言语例子决定性特征的是一种关于语词指称性正常限度的反常或非常规的情形。当语词没有它按照常规被定义的所指、指称的字面范围时,隐喻就出现了。”[5]可见,隐喻所展现出的新异性特征并不是一种一般性的语法特征,而是一种特殊的指称特征。
对于隐喻如何实现其指称功能,哲学家们一般有两种理解模式。[6]31-32第一种观点认为,一个在隐喻意义上使用的语词保有其通常的指称能力,即保有对其字面外延元素的指称:“在一个隐喻中,一些语词字面地指称一种情况,修辞地指称第二种情况,同时其他语词仅仅字面地指称并仅指称第二种情况。”[7]在此基础上,该语词由于其特殊的隐喻用法获得了一种次级指称,因此又具有一种额外的指称功能,即特殊的隐喻指称。这是一种“二元论”指称观,即认为隐喻具有双重指称,其代表人物是保罗·亨里(PaulHenle)。第二种观点认为,一个在隐喻意义上使用的语词丧失了其通常的对于字面外延元素的指称能力,但获得了一种作为替代的隐喻指称:“当一个谓词隐喻地附加到主词上时,这个谓词就失去了它通常的外延,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新的内涵———可能是一种它在任何其他语境中都不具有的内涵。”[8]这是一种“一元论”指称观,即认为隐喻只具有单一指称,而这种指称不同于字面指称,其代表人物是门罗·比尔兹利(MonroeBeardsley)。在这两种隐喻指称观主要类型的定义中,“指称”这一语词都是在广义上被使用的,其含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把注意力导向”某个对象或对象的某种特征,即通过在言说中使用特定的语言学方法,把听者或读者的注意力导向外在于言说的某种东西。这种导向的对象或指称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是事物、事物的特征、事物之间的关系、情形,也可能是可观察的或不可观察的、一般的或特殊的、真实的或虚构的事件或行动。[6]33-34
二 隐喻指称的结构
隐喻理论中曾经占据主流的“比较论”观点实质上是一种二元论观点。这种观点把隐喻解释为隐含的或缩略的比较,认为理解一个隐喻就要求我们能够正确地洞察到这种隐含的比较,最终隐喻语词必须被解释为指称其字面外延的符号。而隐喻理论的一元论者基于隐喻语词字面用法意义的部分来解释隐喻表达的意义,这种字面意义被分析为有意义的元素或有意义的组成部分的聚合体或结构;在隐喻用法中,通常的指称能力被消解了,即破碎的字面外延的指称不复存在。这种理论蕴涵着一种“内涵”观,是一元论理论最本质性的特征。就此而言,“替换论”作为一种典型的一元论观点,假定被替换的专有语词并不具有原隐喻语词字面外延的指称。[6]34-35如果相关隐喻喻体的基本特征得到了足够清楚的理解,即可被用来为其所包含的隐喻表达式确定非字面意义的所指;如果不同喻体间基本特征的差异足够大,其类比或相似性就足以消除所引入语词的新指称的歧义性;随之相同主题的隐喻就可被用于报导新的发现或进行相关的理论推测,引入的隐喻术语的新指称也就被确定下来。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建构隐喻。理论建构隐喻提供了调适科学语言使之符合世界因果结构的生动例证。[9]。
隐喻指称作为一种暗示或影射,主要在其隐喻外延中指示对象,同时在其字面外延中对对象进行暗示。这一链条从隐喻术语到达其隐喻指称,构成字面和隐喻指示对象例示的一个标签,从而实现了其字面外延的意义。事实上,隐喻的指称过程是一种指号的多维网络,语义域内部的邻近性必然成为首要关注的焦点。隐喻的产生是语词的字面外延与隐喻外延所连接起来的指称链所引起的。[10]此外,隐喻指称结构是在社会语境因素的影响下展开的,其程序包括对事物客观相似性的标记、对自然种类和字面所指的社会常规分类以及对隐喻语言习得的描述等。“在理解隐喻所依赖的那些‘相关常识’和‘世界模型’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能够诉求社会用法,但是无法诉求测试性的科学方法去确定指称并且使真值有效。通过其对于相似性和差异的强调和忽略机制提供反映意义的社会兴趣和判断的再评价,隐喻事实上对一种社会知识进行了调和。”[3]34
隐喻通过将特定标记或符号转移到与之不同的新对象上来拓展指称的范围。通过这种拓展,原先并不相同的意义之间建立了某种相似性,而这种相似性则可能隐含着一种新的实在观。利科指出,隐喻陈述是“以一种对称的方式在被称之为其字面指称的破碎处获得其指称。”[2]261隐喻陈述在两个指称领域同时起作用。这种二元性说明了两种意义在象征层次的相互结合。第一个层次的意义与已知的指称领域相关,也就是说,与我们为其赋予宾词的实体领域相关,而我们已对这些宾词的确定意义作过考察。至于有必要揭示的第二个层次的意义,它与指称领域相关,对这个领域还没有直接描述,因此,我们也无法以适当的谓词对它进行同样的描述。隐喻陈述仅仅构成了语义轮廓,而不涉及概念规定。这是双重意义上的轮廓:一方面,就意义而言,它再造了在部分的意义轨迹中的运动形式,这种意义轨迹超越了在其中形成意义的熟悉的指称领域;另一方面,它使未知的指称领域出现在语言中,语义目标就在这一领域中起作用并得以展开。[2]415-416
隐喻指称可能性的实现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多重指称链条的共同作用得到的。多重指称链条很明显地能够连接一个语词的隐喻的和字面的外延,它们的连接可能引起更多的隐喻。因此,尽管一个指称链条能够解释隐喻所指与字面所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密切关系,但是没有一种链条或链条组合能够宣称构成了一种完整的字面释义。因为我们用旋无法处在这样的位置上,即认为已知的链条穷尽了隐喻。通常,一个隐喻引起对象在其领域中的一种新的分类。它所聚合在一起的对象组成了没有字面语词的外延。一旦我们认识到指称链条将隐喻所指与字面所指连接起来的方式,这种解释就是直接的。在最简单的情形中,一个语词的隐喻所指像其字面所指一样例示相同的标签中的某一些。但并不是所有的对象组合都有一个与之相关联的字面的述谓,因此,这里需要没有字面语词在隐喻的领域中应用于这些对象,而这些对象例示这里提到的标签。如果这里没有的话,隐喻的应用就带来一种新的分类。除了从其字面应用到其隐喻应用的首要指称链条之外,还有另外沿着另外方向行进的链条,从隐喻的回到字面的。这样的隐喻引起对于语词的字面所指的一种重新考量,这种字面所指是作为它们被连接到隐喻所指的一种结果。[11]
三 隐喻指称的特征
在隐喻的这种多重指称链条中形成了一种复指指称结构:首先,一个先行词串的某些元素在字面上进行指称;其次,人们决定字面语言何以关联世界的主题,并将这种分析应用于隐喻指称表达的复指先行词,后者继承了其先行词的所指。在通过这一结构达成的隐喻指称中,复指先行词在或明确或隐含的语境中被给定了。很明显,对于隐喻表达之指称的一种指示主义观点,将只能产生在字面意义上被理解的该表达之指称。就此而言,它把我们引向错误的对象,以及在隐喻的意义上理解的句子的错误的真值条件。复指指称的结构则告诉我们这种表达如何被理解为是对于正确对象的言说,即在隐喻的意义上被理解的表达的所指。只要一个人不采纳指示主义,就能以多种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与语词之间的内在关联,并且承认隐喻指称依赖于与直接指称的语词的复指关系。[1]303-310
正如利科所指出的,“隐喻陈述的语义目标以最具决定性的方式与本体论话语的语义目标相互交织。但它们尚未达到类比隐喻与范畴类比相互交叉的程度,而是达到这样的程度,在那里,隐喻陈述的指称是作为现实的存在与作为潜能的存在发挥作用。”[2]427隐喻具有创造指称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固化使得隐喻在动力学的意义上不断为语言本身提供一种指称事物的标准的、常规的方式。当科学理论语言的话语单位用于指称某种在其常规情况下不会指称的事物、概念、过程、属性、关系的时候,就出现了科学隐喻。如果字面所指是一个表达在字面意义上理解时的所指,那么,隐喻所指就是一个表达在隐喻意义上理解时的所指。当假定隐喻指称的可能性时,我们无须增加超语言学的实体。隐喻达成它的认知目的,不是通过假定新的存在物,而是通过推动对于已经给定的东西的一种再概念化。这种再概念化可能会改变一个所指的界限和形态,或者甚至是作为一个所指可能考虑的内容。但这是不必要的。隐喻指称,即一个表达在隐喻的意义上被理解时的指称,遵循复指指称的路径。但是通过隐喻意义的作用,我们在这条路的尽头发现的是一种不同的景象,我们的所指现在被确定了。[1]302-303在隐喻指称确定的情形中,存在一种特殊的家族相似性用于隐喻和作为一个整体的这一隐喻的指示的所指,新的所指的出现与隐喻的建构是同时发生的。[12]
当代美国哲学家约瑟夫·斯特恩在其著作《语境中的隐喻》中指出,“对一个隐喻(类型)的‘解释’是其记号在各自的语境中表达的内容。既然存在这些记号可能出现的无限多的、或者并非先在地确定的大量不同的可能语境,那么这些记号就可能隐喻地表达无限多数量的不同可能内容。”[12]105这充分表明,隐喻言谈具有系统性,“隐喻”首先指称的不是个体表达或言说,而是言谈之后进行组织和建构的“概念”。[8]130也就是说,只有隐喻网络而不是孤立的隐喻才会带有隐喻的指称功能。可见,语境对于探索隐喻指称问题具有特殊重要的价值。在此意义上,聚焦隐喻词的所指当然是一个方面,但更为重要和基本的在于关注作为整体的隐喻在具体语境中的指称功能。一个限定或非限定的隐喻描述的指称,如果没有字面指称的语言复指先行词,类似于言说者指称的情形。隐喻指称是语用学而非语义学的。正是根据语境描述的内容,隐喻指称表达的概念意义才真正得以实现。
四 结束语
隐喻与指称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要从根本上回答隐喻指称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语言、知识、真理和逻辑理论的诸多深层此本体论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对隐喻指称问题的求解构成了对当代哲学的一个重要挑战。我们认为,隐喻指称本质上是对于可能世界的指称,其适当性和真值有其特殊标准,只有在语境的基底和框架中才可能对这一问题给出具有启示意义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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