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年第6期
王智慧1,2
(1.红足1—世足球网;2.白城师范学院政教部)
摘要:作为宗教科学解释的典型代表,宗教认知科学将宗教起源与传播的原因归结为人类复杂的认知机制,在保持客观性与实证性的同时,构筑了一种超越历史与文化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宗教认知理论。笔者以为,作为一门以“解释宗教”为学术旨趣的学科,宗教认知科学应更广泛吸纳文化等因素以确保其解释的科学性。尽管宗教所寻求的合理性不会因宗教的科学解释而消解,但在科学的语境下,宗教转换存在方式并寻求与科学兼容是一种现实选择。
关键词:解释宗教;宗教认知科学;进化适应;副产品;文化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人类现象,解释宗教一直是个难题。先前的宗教研究因对“本质”和“意义”的过分执着而在实证上有所欠缺,科学也曾在介入宗教研究的问题上颇为踌躇。鉴于宗教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力,科学若不能准确而清楚地解释宗教,将可能招致广泛批评,口碑不佳的无神论就是前车之鉴。然而解释未知是人类的永恒追索,当代认知神经科学、进化心理学等领域的快速进展,又为这种解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部分学者因而相信,既然人们可以利用科学解释语言的生物学性质,把宗教放在“显微镜下”观测的时机也应该已经成熟。〔1〕利用认知科学研究宗教问题的“宗教认知科学”(Cog-nitiveScienceofReligion)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上世纪末,部分学者将关注点投向与宗教相关联的人的认知机制,试图通过解释不同历史、不同文化中的宗教,构筑“一种对任何宗教都适用的普遍原则。”〔2〕340
一、宗教认知科学概述
宗教认知学者强调宗教研究应回归自然,他们秉持达尔文的变异、生存、繁衍等理念,利用最新的认知科学成果解释宗教的起源与功能,但是在宗教进化的路径方面意见并不一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宗教起源理论主要有以下两种:
1.副产品论
副产品理论的开创者斯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JayGould)和他的同事里查德·莱旺顿(RichardLewontin)用“拱肩”(spandrel)形容那些在进化中没有适应价值的属性。拱肩是一个建筑学名词,最初是指连接两个半圆拱中间的V形结构,拱肩并不是有意设计的,而是因为在设计拱的时候不可避免出现的副产品。〔3〕581-598用拱肩来形容宗教的副产品属性能更加形象地凸显宗教的产生仅是进化过程中的意外事件。
在副产品论者看来,人的大脑就像一部庞大的信息处理器,其中包含着不同的认知“模块”,分别负责处理来自外界的各种信息,这些模块是早期人类在面对自然环境的生存压力时逐渐进化而来的,并不具有宗教的功能。换句话说,在这些“模块”当中,并没有专门负责处理宗教信仰的,宗教只是人类认知活动的一种副产品。
虽然副产品论者认为人类并不具备现成的“宗教模块”,但是他们认为人类天生适宜生成宗教或者类宗教思想。认知人类学家帕斯卡·波耶(Pascal Boyer)认为宗教与人类大脑功能相关,而在心理学家保罗·布卢姆(Paul Bloom)看来,儿童是与生俱来的二元论者,容易将非生命的客体人格化,这使得们从幼年时代就易于接受宗教思想。布卢姆的研究得到了一些研究的支持,凯乐曼(Kelemen)博士通过研究表明,孩子既是天生的目的论者,也是天然成长的直觉有神论者。〔4〕295-301而苏里安(Luca Surian)等学者通过对13个月大婴儿的实验发现,人类初期的元表征能力,使他们易于相信某种中介的作用。〔5〕580-586英国牛津大学认知心理学教授贾思汀·巴雷特(Justin Barrett)教授也认为,孩子们“有一种倾向认为世界是由非人类的超级存在物创造的,并且认为自然界是上帝创造的,具有非凡创造力的上帝观念很容易被孩子们接受。所以,拥有超能力的上帝观念非常可能成功垂直传播,代代延续。”〔6〕85以上研究结果已表明,在自然现象的起源推理方面,孩子们有意识地朝向于一种具有意图导向的自然实体起源解释。不仅是儿童,一些研究表明,即便是成人,甚至是经过多年科学训练的专业化学家物理学家,也喜欢对自然现象进行目的论式的因果解释。〔7〕1074-1083
通过进一步研究,巴雷特发现人类拥有一种重要的认知“模块”,称为“超灵敏中介探测装置”(HADD)〔8〕29-34,这种认知装置可以帮助人们发现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所以作为一种有利于人类生存的工具而在进化基因中得以保存下来。HADD的最大特点是“过于灵敏”,以至于会产生一些“假阳性”,比如在未能完全认知的情况下把一块石头当成一头熊,将午夜的风声理解为不速之客的入侵。从进化论的角度观察,这种“过敏”的探测结果具有进化有利性,因为在人类认知受限的前提下,力求安全比力求准确更有价值。由于HADD这种特别的倾向性,人们易于相信存在某些具有主观意图的超自然力量,尤其是当人们遭遇重大意外事件时,比如地震与洪水这样的天灾、生老病死这样的生活变故。总之,由HADD引发的无法核实的怀疑与人的认知推理的联合作用下,使得人们更容易相信超自然的存在(比如神灵鬼怪)。
仅利用HADD解释宗教似乎还不充分,人们的疑问是那些似乎纯粹出于想象的神灵鬼怪何以能够在文化选择中胜出,在传播学意义上取得成功,毕竟从经验主义的角度看,这些虚无缥缈的存在似乎并不容易被认同,波耶对此提出了宗教的直觉本体论解释,从记忆和传播的角度分析了宗教概念成功的原因。根据波耶的观点,人们拥有各个领域的知识,这些知识都是基于人类思维丰富的模块组合,每一种模块均掌控特定的领域,分别处理不同的摄入信息。但是,宗教表征违反原有知识领域的划分,使这些模块的处理过程发生变化。波耶用很多例子证明,最成功的宗教概念既不是古怪的(高度违反直觉)也不是简单的直觉概念,而是那些最小限度违反直觉的概念,因为它们在记忆与传播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所以在漫长的历史中得以留存。〔9〕62-65
综上我们发现,副产品论者认为宗教的存在既非因其能提升人的社会凝聚力,也非因其能给人以心理上的满足感,而是因为它更容易被人类经过数千年进化了的思维体系所接受。所以,他们并不热衷于探讨宗教的进化功能,而是坚持认为是人类复杂的认知机制意外促成了宗教的形成,也就是说,宗教只是一种人类特有的认知推理系统之副产品。
2.进化适应论
与副产品论者不同的是,进化适应论者认为,宗教之所以持续存在,是因为它能够为人类的进化提供某种适应性优势。假如宗教不能提升人类生存和繁衍机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那它就不会存在。
美国生物学家大卫·威尔逊(David Sloan Wilson)用群体选择来解释宗教的适应价值,在他的代表作《达尔文的大教堂》(Wilson DS,2002)一书中,威尔逊提出了基于文化的群体选择的宗教适应论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宗教在提升群体水平方面的现实功能。由于宗教激发了群体成员的利他主义从而增强了群体的社会凝聚力,宗教群体于是在与其他群体的竞争中会更胜一筹。宗教群体选择理论的突出特点是群体成员作牺牲,但牺牲者不一定受益,而是整个群体受益。
与大卫·威尔逊不同,一部分生物学家将宗教的适应价值解释为一种“昂贵的难以假冒的信号”,〔10〕292-309这种观点显然着眼于人类在更庞大的社会中处理复杂相互关系的现实认知需要。宗教的特点是程序繁琐、标准严格,需要信仰者付出不菲的物质成本与时间成本,这是骗子难以承受的。“如果一个人愿意花时间去背诵无数的神学教条,大量地向神祗或祖先献祭,允许其他人在举行宗教仪式的过程中承受痛苦和苦难,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表明对群体的忠诚,那么这个群体成员就能在群体中形成一种表明其互相合作意愿的可靠方式。”〔11〕220
无论是“成本信号”还是“群体选择”,在解释宗教群体成员合作的时候,更多强调的是合作所能带来的收益,而对于那些顽固的欺骗者而言,纵然合作的收益大于逃避合作,他们仍会铤尔走险,对这样的行为一般的处理方式只能是诉诸于惩罚。然而现实中的惩罚手段存在成本高昂、易滋生腐败、侦测手段落后等弊端,因而一种成本低廉、不易产生腐败且侦查手段得力的惩罚方式应该是最理想的选择。以多米尼克·约翰逊(Dominic D. P. Johnson)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宗教群体之所以拥有高水平合作,乃是源自人们对于超自然惩罚的恐惧,作为一种先天的惩罚机制,宗教迫使人们放弃自私的念头而选择合作,从而增强了群体的凝聚力。〔12〕159–176
总之,宗教适应论的共同特点是强调宗教是因为“有用”才得以进化的,它的存在是因为它提拱给我们一些适应方面的优势,从这种意义上说,有宗教比没有更好。
3.适应论与非适应论之争
宗教的进化适应论和副产品论的本质区别在于宗教是后天选择还是先天因素所致。
从副产品论的角度来看,进化适应论是不合理的,信仰宗教付出的昂贵代价,有时远远超出合理的回报,从功能主义的角度看这似乎解释不通,而且,在解释宗教的起源与传播上,宗教功能性解释的理由似乎并不充分。〔13〕10而进化适应论者也不甘示弱,里查德·索西斯(Richard Sosis)认为,即使宗教的直觉本体论或者HADD是对的,也不能据此断定宗教一定是非适应的。在他看来,“我们不能孤立地考察单个的部分而断定宗教系统是否具有适应价值,而是必须更加全面地观察宗教的所有组成部分,且这些部分如何相互关联最终达成功能上的目标。”〔14〕323
宗教认知学者伊卡·皮西埃南(Ilkka Pyysi覿in-en)和马克·豪瑟(Marc Hauser)在新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表达了对副产品理论的支持,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处于不同宗教背景中的个体,对陌生事件的道德判断模式没有差异,这一发现表明,宗教是由先天的认知功能进化而来的。不过,伊卡·皮西埃南等也承认,作为人类认知属性副产品的宗教也可能受制于选择,从而形成具有适应能力的系统以解释合作问题。〔15〕104-109这是一种颇具调和意味的表态,让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副产品论与进化适应论是不是必然对立的。当我们回顾整个宗教进化与认知理论,其实很难在副产品论和进化适应论中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它们各自的优势体现在不同的方面,在解释宗教的起源和传播方面,副产品理论显然更具说服力,而进化的功能主义则更好地解释了宗教在人类历史与现实中所发挥的巨大影响力。在更多的情况下,进化适应论与副产品论都在共同面对顽固的有神论者或者其他一些反对的声音,他们二者的分歧其实算不了什么。
二、宗教认知论分析
宗教认知科学家使用人的直觉、非直觉,记忆与推理等认知元素解释宗教信仰是具有开创性的。在哲学的讨论中,信仰通常被分析为同意特定命题的一种态度,而直觉通常被认为是指缺乏有意识推理的那种直接理解。但宗教认知科学家的直觉概念不同于无意识的推理,他们视直觉为具有合理性的认知方式,直觉理解同样具有可靠的背景知识,可以查证,虽然直觉知识是对某物的直接理解或某观点合理性的主观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是真实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是,这种看似主观的认知,其实包含着潜在的客观依据。
通过对宗教概念的记忆与传播等方面的认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人类对宗教的认知与客观世界的认知出于同一种模式,但是人的“记忆不是经验本身或经验的简单再现,而是以我们自己有组织的经验为基础的想象性的重构,它反映了对经验的理解。”〔16〕96从本质上说,宗教经验反映的是特定情境下人对周遭世界的认知,人类的因果归因通常具有经验论基础。休谟认为:“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从先验的推理获得的,而是完全产生于经验,即产生于当我们看到与一切特殊的现象恒常地彼此联结在一起的那种经验。”〔17〕21但是,如果依靠经验无法得出有效的因果推理,由于情势所迫又不得不做出某种解释的时候,人类该如何选择?休谟认为那时会得出“任意的”解释,乔治·桑塔亚纳也认为“宗教谋求通过想象来追求并获得理性。当它解释某些事件或指出某些事件的原因时,它以想象代替科学。”〔18〕9然而,从宗教认知主义的角度分析,这里的“想象”绝非臆想,而是具有一定生存论根源的推理与判断。众所周知,人类的认知具有局限性,当面临外在压力,HADD所作出的判断总是将生存与安全置于首要地位,这种因果推理并非朝向于事实,而是朝向于生存需要,所以在结论上未必真实,在过程上却非常合理,能使人们在特定的情境中摆脱茫然与无助,获得最心安理得的“结论”。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盲目地对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进行简单的负面判断,特定情境下,谎言不仅可以有善意的初衷,也可能收到好的效果。人类在很多时候并不需要最正确的结果,而是需要最合理的解释,宗教恰恰以其天然的认知特质总是占有那些最合适的解释。自人类的蒙昧时期直至富兰克林发现雷电的密秘,在至少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人们并不知道雷电的真相,但是人们找到了能够令自己心安理得的解释,客观地说,这样的处理方式没什么不好。作为一种宗教的科学解释,宗教认知理论在保持对真实性探求的同时,对合理性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无论如何,作为一种致力于寻求普遍性的科学解释,宗教认知科学并不是解释某一种宗教,而是解释宗教这种普遍的现象何以产生和存续,解释为什么宗教是泛文化。因此,宗教认知科学家必须能够解释为什么超自然崇拜几乎在所有人类文化类型中都存在。即使目前宗教的科学解释仍然是一项进步中的事业,但现有的解释已经更加清晰地向我们展示出宗教思维是如何运行的,其产生和传播机理是什么,甚至于哪些神经区域和认知功能参与了这样一项任务。这些关于宗教起源与传播问题的认知解释,已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传统,在此之前,人们还只是从宗教的内部入手解释宗教,而宗教认知科学并不介入复杂的宗教哲学讨论,不再纠缠于那些教条、教义的真假、那些关于上帝存在与否的争执,而是专注于决定宗教存续的那些基本的认知架构,这样的讨论直接而有效,并且经得起事实的检验。
然而,即便宗教认知科学能够说明我们的心理结构是如何强化、约束,并引导我们的宗教经验的,以及宗教经验是如何在人脑正常功能下随着逻辑过程工作的,也并不意味着宗教认知科学能够解释所有的宗教问题。我们说,解释宗教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宗教的认知解释是自外而内的自然主义的方式,如果我们把宗教认知科学的优点界定为纯粹的自然主义解释,那么这同时也是它的缺点。自然主义曾饱受批评,它“(自然主义者)为整个实在提出的抽象图解,忽略了一些事实,而又夸大了一另一些事实,因而给出的是一幅被扭曲了的图景。”〔19〕129而且,宗教认知科学的还原论倾向也是遭人诟病的。宗教研究中曾出现过形形色色的还原论,比如涂尔干的社会还原论及弗洛伊德的心理还原论,这些还原论都曾遭受批评。认知学家将宗教还原为人类认知系统的副产品,由此衍生的问题是对宗教中所蕴涵的文化、伦理、情感因素的漠视。美国当代著名基督教哲学家普兰丁格(AlvinPlantinga)站在基督教神学的立场上反对宗教的科学解释,他尤其喜欢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为基督教信仰辩护。在他看来,对上帝的信念与对他人心灵的信念处于相同的认识地位,即如果他人心灵可以合理地被接受,则对上帝的信念亦可合理地被接受。好比你爱一个人,你总是能够找出爱她的理由,宗教就像这种爱,你被它的信条所吸引了,不由自主,如果非要解释,那么这种解释也不会是统一的。不只是宗教认知科学,其他所有的宗教科学解释都可能遭到神学家的批评,而人们最关心的是宗教认知学者如何利用他们的解释处置宗教信仰。
三、认知科学时代的宗教——变与不变
无论是从出发点、研究方法还是结论上看,宗教认知科学都属于科学的阵营,它所采用的工具主要有两种,一是认知科学,一是进化论。一直以来,在科学与宗教关系中,进化论的角色相当微妙。“进化论的确排除了证明上帝存在的一个特定的固有论据,即地球上的各种明显不同的生物物种都是由上帝分别设计和创造出来的。然而,进化论并未能证明上帝的存在或其他整体设计不成立。”〔20〕98所以,寻求与进化论兼容的宗教表达方式成为宗教学者所努力的方向,无论是智慧设计理论还是过程神学,都是这种努力的典型表现。然而,宗教认知科学的出现势必对这些本已改良的宗教解释形成新挑战,因为宗教认知科学将宗教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人类认知器官属性,而且这些认知器官中并不存在所谓的“上帝模块”,如此说来,宗教的产生就不是预先安排的,而是来自无目的的偶然,这就无形中瓦解了宗教信仰中所蕴含的伟大与崇高。从这种意义上看,宗教认知科学的存在对于宗教信仰而言似乎是危险的。
但是,如果对宗教认知科学进行深刻剖析,我们会有其他发现。首先,宗教认知科学是一种知识,其工作是“解释”而非“解构”;其次,宗教的认知解释中隐含着宗教存在合理性的信息。宗教认知学家波耶认为,科学与宗教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这两种文化传统对于人类经验的不同理解,而宗教认知科学的角度则与传统的宗教研究不同,它探寻的是科学能在何种程度上解释宗教,解释人类宗教思想及行为的出现和传播,并解释其对人类经验的特殊贡献。〔21〕237-258
探寻宗教的本原是个科学问题,同时,这也是个哲学问题。作为一种知识的建构,宗教认知科学的快速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还会有更多的关于宗教的科学解释,直到完全揭示宗教的奥秘。学者汪丁丁强调知识和信仰是两回事,他并不否认宗教认知科学的有效性,但认为应该为信仰留余地。“知识为我们的心智建构‘物的秩序’,信仰为我们的心智提供对世界的价值判断和‘精神取向’。这两者虽有重合,却相互给对方留有发展的余地。”〔22〕21若从汪先生的角度来看,宗教的认知科学是一种知识,而宗教并不完全属于知识范畴,宗教认知科学可以继续追根溯源,探寻宗教产生与传播的奥秘,而虔诚的基督徒仍可在星期日的早晨准时去做礼拜,因为以科学为原则的宗教认知理论对于宗教的精神取向无能为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认知科学再次印证了人的局限性无处不在。对宗教的探求本质上源于人存在意义上的局限及思想意义上的超越,人因为对永生的偏好而希望长生不老,因为对孤独的拒斥希望有人常伴左右,因为对幸福的渴望希望远离贫穷与病痛。在上述因素作用下,加之某种现实的机缘,人们将希望投向特定的超自然存在,因为“一切宗教都给人以特别的希望。”〔18〕5虽然宗教认知科学似乎并不关心宗教具体做了什么,但是考察人类认知过程中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什么能引发人类认知推理,什么能带来超乎寻常的记忆?当然是关涉人类命运的重大议题,这是一种执着于生命,逃避死亡,面向未来的人类真实境遇。所以,宗教所设想的未来不应以科学意义上的事实求证,而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渴望,其合理性并不在于符合事实,而在于符合人的愿望,这与宗教认知科学所提出的原理是吻合的。从这个角度看,一种宗教的科学解释似乎不会导致宗教信仰的消失。
但是,在科学时代,或者说在认知科学大行其道的时代,宗教的存在方式已发生深刻变化。或许我们不能将这些变化简单归结为某一种原因所致,比如宗教的认知科学解释所带来的宗教起源学意义上的新理念,或者新无神论者那些毫不留情的批判。但是科学带给人类生活的改变仍然深刻地影响着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影响虽未解决人类的永恒局限性,也不能消弥孤独、无助、病痛、死亡,更不能阻断人对于超越自身的渴望,但是,人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如地应付日常生活,这与他们早期的生存图景大不相同。事实上,神学的权威已经不像神学家声称的那样牢固了。当初尼采抛出“上帝已死”的“狂言”,人们都说他是“疯子”,然而在其后的时间里,人们开始反思上帝如果真的死了我们该怎么办的问题。在科学时代,神学家不断声明,上帝作为创世者不用常伴人类左右,在完成他的伟大创造之后即退居幕后,而把自然与社会的问题交由他所创造的进化规律处理。从功利主义的角度上看,若上帝真的不干预我们的生活,那人们为什么要忠诚于他呢?这好比一个母亲,诞下自己的孩子便交由他人抚养,即便是我们让她的孩子相信有这样一位伟大母亲的存在,不断讲述这位母亲对她的爱与关心,但是谁能够保证她的孩子一定会对她未曾谋面的生身之母心怀感恩,且对她的旨意言听计从呢?
科学时代,新的神学解释显然更加务实,更加专注于人。在信仰研究中,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宗教的使命到底是什么,而对救赎论的推崇几乎是所有宗教研究者的一致看法。约翰·希克(JohnHick)曾提出多元宗教的主张,在他看来救赎是各大宗教的基本关切和基本功能。现在的矛盾是如果肯定救赎,那么,神对人类的苦难就是负有责任的,现代宗教总是试图使人相信神对于拯救人类是“责无旁贷”的,而援救行为在某些时候是神“力所不及”的,在此基础上,对于苦痛的解读就不会完全归结为神的过错,而回归到人的行为本身。这样一种还原使得神可以继续给予人类以精神关照,而又不会让人因苦难和伤痛没有得到神的眷顾而失去信心。约翰·麦奎利也承认,君主式的上帝已不受欢迎,甚至于“形而上学有神论的上帝也不再受到欢迎。笛卡尔的上帝(其功能是解释性的)已向帕斯卡的上帝投降了。”他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在深层之中去探寻上帝,探寻随上帝而来的信仰和宗教的意义———这些深层构成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下面的基础。”〔19〕518麦奎利的论述客观地反映了在科学时代宗教所面临的挑战,上帝在知识和能力等领域的号召力无法与科学抗衡,那么向内探求便成了一条必须选择的道路。强调深刻的自我理解,思考人的本质及未来,将人的命运与神圣的他者相关联成为保持信仰之人虔诚与忠实的良策。
无论如何,宗教的科学解释都会对宗教信仰问题产生一定影响,这些影响将会推动人们重新思考科学时代宗教的存在方式。
结语
宗教信仰需要更加积极而开放的探索,这些探索不应当将科学排除在外。作为宗教科学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认知科学利用最新的认知神经科学、认知心理与人类学的科研成果解释宗教现象,揭示信仰存续的内在动力,努力寻找宗教这种普遍存在的人类现象背后的认知原因。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的宗教形式及经验,以及这些宗教经验的进化动力学。尽管这门学科尚在进步之中,但其贡献已堪称卓越了。
解释宗教和信仰宗教不同,需要摆脱情绪化,更多地引入调查与实证研究,以增强客观性。过去的历史经验说明,我们需要好的宗教科学解释,以便克服那些不同程度存在于宗教与科学关系中的“错误、迷信、盲目崇拜、绝对主义”等问题。宗教认知科学的优点是不纠结于超自然崇拜的真假对错这种简单的价值判断,最大限度保持客观性。以至于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都希望在宗教认知科学身上汲取对自身有利的因素,无神论在寻找反宗教的科学依据,而有神论则主要寻找宗教存在合理性的科学探讨。故宗教的科学研究既有助于科学对客观性的执着,也有助于神学以“合理性”寻求“合法性”的理论探索。
但是,对于宗教这样一种颇具历史的社会现象、这样一种错综复杂的思想体系,它的产生及存续的原因也一定是复杂的,似乎并不能仅仅根据生物水平和认知功能加以解释。即便我们承认宗教思想植根于人类认知器官及认知活动,也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影响因素的介入。故宗教的科学研究应当反对科学至上主义,反对武断地将所有宗教问题纳入科学。宗教是自内而外的思维,而科学是自外而内的观察,单纯依赖自然主义的方式,有可能忽略宗教中最核心的价值及意义。正如费多益教授所言,“进化认知论关注的是‘自然选择’机制对认知过程的普遍适用性,它过分强调了认知进化中的自然选择的作用,而忽视了文化对于加速进化的意义。”〔23〕82这样的论断也适用于宗教的科学解释。宗教认知科学既然声称自己是兼收并蓄的,那么,它就不应当局限于认知与进化的单一进路,而应当将文化的解释学纳入其中。当我们谈起佛教的时候,已经在一定意义上将其视为一种本土宗教,这是因为中国佛教传统蕴含着深刻的中华文化因子,“事实上,文化可以超越纯自然选择的有限作用,文化变异的速度大大超过达尔文自然进化的最高速度。自然进化是异种之间不断离和区分的过程,是无可反转的扩散过程;而文化进化则导致异种之间的接触融合,从不同传统的交流融合中获得极大的推动力量,这是达尔文式的缓慢进化无法想象的。”〔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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