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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红等:试论道德意志的实践本性

发布时间:2014-09-02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
 
赵跃红1,党亚峰2
(1.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山西太原030006;2.红足1—世足球网,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的根本缺陷是囿于“解释世界”,因而始终无法脱离形而上学倾向,最终导致道德意志的研究陷入误区。而问题的解决正是需要科学的实践观和实践的思维方式,即从实践的角度合理地理解和解释道德意志。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体现为,以人类的现实生存和生活实践为基础来考察和分析问题。从“改变世界”的意义来说,道德意志的实践本性不仅要求把现实的道德关系、道德规范、道德目的内化为自身的观念,而且要把这种观念付诸实践,从而实现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改变。
 
关键词:道德意志;实践本性;马克思主义;实践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B82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35(2014)04004604
 
道德意志是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从事伦理学和德育工作者深入探求道德理论和道德教育时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的根本缺陷是囿于“解释世界”,其研究方式往往超越现实生活,使探究者始终无法脱离形而上学倾向,最终导致道德意志的研究陷入误区。马克思以实践思维方式作为研究切入点的道德意志理论,其根本目的是“改变世界”,这正是道德意志的实践本性之使然。道德意志的实践本性所要求的“改变世界”:一方面使行为主体在道德实践中得以改造主观世界;另一方面通过对道德关系的影响而实现对道德客观世界的改变。
 
  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的误区
 
与中国传统文化注重现世性的道德修为和建功立业而强调学以致用不同,传统西方文化注重超越性的精神思辨和批判意识,强调学以致知。这种文化传承也造就了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的研究往往超越现实生活,容易忽视人生价值和意义,使探究者始终无法脱离形而上学倾向、最终导致道德意志研究陷入误区。尽管理性主义道德意志论、情感主义道德意志论、直观唯物主义道德意志论以及唯意志论等基于各自立场自圆其说,而且不失相关语境中的独特意义,但终究无法正确诠释道德意志的真实本性。如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的道德意志理论,只能说在形式上符合以“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论原则,一旦涉及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就陷入了自相矛盾。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指出,费尔巴哈对“实践”的理解局限于“客体”、“直观”的视角,如果按照这一分析思路来分析道德意志,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乃至否定主体道德意志的能动性。又如,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道德意志论,它们虽然承认并极力宣扬道德意志的能动性,但其否定道德意志的物质实践基础,或者错误地把实践囿于精神领域而不是将其看作现实的、感性的物质活动,因而它们所强调的道德意志的能动性最终摆脱不了抽象的命运。而唯意志论者则把意志看成世界的本原和人的真正本质,无条件地夸大意志的地位和能动作用,无视客观规律的制约性,把道德意志视为履行道德行为的唯一决定因素。这种以“生命为本质”的意志反映在个体的道德活动上,具有激发个体道德选择的自主性、增强克服困难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的精神,这有一定的积极的、值得肯定的因素。但另一方面,失去理性监控、制约的扩张性意志活动势必在一定情形下僭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走向反道德的一面。
 
由此可见,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未能正确地厘清个体的道德意志的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制约性之间的矛盾。而问题的解决需要的正是科学的实践观和实践的思维方式,即从实践的角度合理地理解和解释道德意志。
 
那么,是不是西方思想家们不曾对“实践”这一概念加以关注呢?不是,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都曾注意到实践的重要性。例如,康德在西方哲学史上就非常重视“实践”问题,其“实践理性批判”的研究地位就足以为证。“实践”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康德的伦理学中,它是一种能够体现行动能力的理性活动,道德实践的本体论说明是与“善良意志”、“绝对命令”、“意志自由”等概念紧密相关的。康德关于“实践”的思考对黑格尔产生一定的影响,黑格尔对“实践”的认识是在“绝对精神”的体系中展开的。同样,费尔巴哈也十分重视“实践”,他强调新哲学“本质上具有一种实践倾向,而且是最高意义下的实践倾向”[1],这句话表明实践概念在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中所起的基础性作用。
 
既然实践概念在近代西方思想家那里有所论及,那么我们因何说他们对道德意志没有做出正确、全面的解释呢?问题的关键不是这些思想家讲不讲实践,而是如何理解实践这一概念的含义。对于实践概念,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费尔巴哈等人在这一问题上形成错误理解的根源,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作出如下判断:费尔巴哈“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252可见,费尔巴哈只从客观角度诠释道德意志,使其道德意志理论抹上直观性、形而上学性的浓墨重彩的一笔。康德的“实践理性”则是脱离人的物质动机的道德实践,他所说的“实践”亦非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而是在抽象的意义上促使道德行为准则与道德律令相契合。黑格尔也讲实践,但他所讲的实践只是精神实践,只是作为概念认识一个环节的实践,其实质是把实践限制在精神、观念活动的范围。这样,对实践概念的误解也就决定了他们无法正确认识道德意志与道德实践、道德意志自由和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
 
科学地诠释道德意志理论,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实践观作为理论基点,要“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392。只有坚持科学的实践观,才能唯物地、辩证地分析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从而真正地把握道德意志的本质和功能。
 
  实践思维方式与道德意识理论的转向
 
扬弃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实现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观的转向,必须以科学的哲学思维方式取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黑格尔说,“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4]。哲学思维方式蕴含着观察、认识和把握世界及其发展变化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它从根本上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实践态度。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相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可以也应当被看作是一种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其关键之点在于从实践出发来理解一切。
 
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是从实践出发探讨道德意志问题的基本前提。实践思维方式建立在对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批判的基础之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主要理论来源,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哲学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哲学在解释世界尤其是回答世界本原问题时,由于不承认客观存在对人及其意识的先在性,因而不可避免地将分析视角引入人的意识领域并无限放大了人的精神作用,这种考察问题的方式一开始就使思维与存在的次序颠倒。因此,唯心主义哲学奉行的是一种精神观念本体论的思维方式。与唯心主义不同的是,旧唯物主义哲学虽然在本体论上坚持存在或物质第一性、思维或精神第二性的原则,认为人的精神、意识源于客观存在,但同时却忽视了人的精神、意识对于客观存在的主体性作用。因此,旧唯物主义哲学坚持的是一种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
 
显然,无论是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还是精神观念本体论的思维方式,都有着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尤其是后者,以线性方式追求思维的片面性抽象,以单一手段要求思维的绝对性地位,因而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特别是在人与世界的关系领域中,无法科学地作出有效的应对和解决现实问题中的哲学困惑。由于其试图通过精神和意识的绝对性来认识和规定世界,因而只能停留在“解释世界”的幻想式建构中。可见,不论是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抑或是精神观念本体论的思维方式都存在着不可解决的形而上学难题,这也就决定了它们必将被新的思维方式所取代。
 
马克思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5120121如何给“哲学”或者“哲学的研究对象”加以界定并达成共识,确实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包含在哲学问题中的“人”、“世界”以及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人与世界关系中的人类物质生产实践是首先应当确认的现实状况。如此,对世界、人类、社会等问题,只能通过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实践活动来最终认识和解决。因而马克思十分尖锐地指出,实践着的人们“甚至想也不想:究竟是‘头脑’属于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是头脑的世界”。[5120121
 
实践思维方式将人的认识和价值期待相结合,既能够在认识过程中合乎应有的规律性又能将认识过程与现实需要相关联,体现了主体的生命意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最高本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54实践作为一种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人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最基本方式,是人的生命的直接存在形式。直观唯物主义哲学的缺陷正是在于对感性活动与人、实践与主体做出分离式的理解,即离开感性活动、离开实践去理解人、理解主体;而另一方面,唯心主义哲学将精神和意识看作世界的本原,从而否认了人的感性活动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进而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动方面。因此,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355可见,从实践出发来验证意识和观念,就是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基本特点,这种思维方式首先强调了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是将问题限制在理论范畴中而陷入形而上学。可以说,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以全新的、科学的哲学思维超越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狭隘眼界。
 
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5455实践思维方式的科学转向,使我们拥有了把客观世界当作实践来理解的崭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因此,近代西方道德意志理论要走出研究误区,必须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实现向马克思道德意志理论的转变。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这种辩证关系,只有在坚持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道德意志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方面,也只有从实践出发来理解和解释才能真正把握其本质和功能。马克思基于现实历史对“观念与实践”的关系分析,为我们正确认识道德意志理论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他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392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实践观,把对象性与非对象性、能动性与受动性、主体性与客体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视为实践活动的重要特征,由此而形成的人的自然性与精神性的内在同一性为科学地诠释道德意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思维方式表明:实践作为道德意志的基础,是道德意志的真正来源,唯有实践才能最终检验人的道德意志的合理性;唯有把实践看作道德意志的根本动力,才能真正实现人的道德意志自由。反之,实践(道德实践)作为人改造主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必须无时无刻地借助道德意志的作用才能完成。以实践性为根本特征的道德意志观强调从实践的内在本性出发去理解和评价道德意志,进而产生道德实践与道德意志的交互作用以促进人的道德意志自由。从实践出发理解道德意志,既充分肯定人的道德意志在道德实践中的能动作用,又强调客观世界对道德意志的制约性,从而在根本上清算了直观唯物主义、唯意志论等的道德意志理论。正是在向实践思维方式的转变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对一切非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的超越。
 
  道德意志与道德世界的改变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人类的精神活动。但道德作为精神活动有其特殊的一面,这表现在它以特定的行为准则来指导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方式获得“应当”的属性。因此,道德活动的本质是实践的,它是一种直接指向人的道德行为实践的精神意识,是人类对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的掌握。马克思非常重视主体的感性活动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这无疑揭示了道德的实践属性源自于人类生活的规定。正如杜威指出,“道德与生活须臾不可分离,道德的内容蕴含在生活之中。”[6]从结构上考察,行为主体的道德活动由道德意识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组成。道德意识活动构成了整个道德活动的内在方面,它锁定相应的道德目的并以此支配行为主体的道德实践,最终产生客观的社会效果。而道德意志作为道德意识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由主体的实践方面参与的精神性的意识活动,它必然也是道德行为主体特有的“实践———精神”活动,其目的是要改变客观世界和主体自己的主观世界。换句话说,道德意志的指向总是追求至善的道德世界,实现道德活动由“实然”向“应然”的转变,这是由道德意志的实践本性决定的。
 
然而,道德意志的这种内在本性特征,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被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意志理论忽视了。西方世界长期以来追求“学以致知”的哲学精神,使其道德意志理论严重脱离了人的现实生活,他们不能从社会关系出发解释人的本性而是对其作了抽象的理解。因而,这些道德意志理论不能正确地阐释人的价值、人的自由。黑格尔把实践理解为精神实践,即是作为概念认识一个环节的实践,他所描述的道德意志活动也就表现为抽象的理念活动,这种理念活动无法实现道德意志所指向的主观世界的改造和社会客观效果的产生。而费尔巴哈从自然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本性,没有把人视为“感性活动”的行为主体,他对“实践”粗浅的理解直接导致其道德意志理论的不彻底性,依然仅仅是与黑格尔殊途同归的“解释世界”,而不是在此基础上的“改变世界”。“哲学”这一概念在古希腊时期就蕴含着“爱智慧”的意义。对“爱智慧”的解释最初是认识论,但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必然关系却说明,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能够体现人类的生存价值,也就是如何正确对待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因而“哲学”的关注方式不仅是认识论,更重要的是能够将认识应用于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中去,这种改造当然是包括道德实践以及在实践中如何认识道德意志的问题。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经实践思维方式的渗入性作用,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实现了道德意志学说的科学转向,真正对人的精神世界与道德意识做出合理的解释。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对一切非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的超越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哲学变革:“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5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道德意志理论与各种形形色色的抽象的道德意志理论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的指向是“解释世界”,而前者的根本目的是“改变世界”,即行为主体以道德思维确定道德目标并通过道德实践获取主观世界的改造和客观世界的道德期望。
 
那么,各种形形色色的抽象的道德意志理论是如何“解释世界”的呢?与一切非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只是“解释世界”相比,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又是如何“改变世界”的呢?从传统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特征来看,在道德意识所包括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等三大基本要素中,道德认识居于主导地位,而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则沦为道德认识的附属物。这样,道德领域内的“解释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就归于认知方式的解释,而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的作用被理性湮没了。而对于情感主义伦理学来说,道德意志受道德情感的支配;就唯意志论而言,则把道德意志的功能拓展到漫无边际的地步。可以说,这三种处理道德意志的方式都是不科学的。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它们不能把实践的思维方式介入道德意志的理解当中。而马克思主义道德意志理论是以主体的“实践———精神”活动来发挥作用,通过与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有机结合,以三者的“合力”完成对道德世界的改变。
 
正如前文所分析,马克思主义之前的哲学只是以抽象的精神概念或者抽象的人或自然而不是以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来理解世界。黑格尔也不得不承认,“在这种抽象的世界里,个人不得不用抽象的方式在他的内心中寻求现实中找不到的满足;他不得不逃避到思想的抽象中去,并把这种抽象当作实存的主体,———这就是说,逃避到主体本身的内心自由中去”。[7]这样,黑格尔就想到以“绝对精神”来统治和支配世界,对世界做出永恒的终极解释和说明,并认为“改变世界”也是这种解释的自然延续。然而,恩格斯指出这是他和几乎所有的哲学家所共有的幻想,事实上哲学家们只是致力于改变人们的观念,即致力于以某种新的方式去说明现存世界,而不是推动人们去从事改变现实世界的实际斗争。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39对现实世界进行抽象原则的“观念改造”无疑是极其荒谬的,真正的改变必须立足于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用“武器的批判”即实践活动来解释和改造人与世界的关系。
 
现实的个体存在于社会结构中,只有从个体与社会的交往中才能产生道德与利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这是道德以及道德意志的作用机制的唯一的现实场域。杜尔凯姆据此认为,“我们所企求的具有成就感的人,总是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及环境中的人。”[8]可见,道德意志只有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相关联,才能实现道德领域中的“武器的批判”。道德意志所要求的“改变世界”不仅是要把现实的道德关系、道德规范、道德目的内化为自身的观念,是重要的是把这种观念付诸实践从而实现主观世界和客观更世界的改变。在“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过程中,主体的道德意志与客观世界形成辩证的关系:客观世界是道德意志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主体的道德意志必须符合客观世界的要求;客观世界的改变要符合主体道德意志的目的,成为主体的道德目标,体现主体的道德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个体的道德意志以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参考文献:
 
1]俞吾金.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及其当代发展趋向[J].江苏社会科学,2000(6):44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6Joseph RatnerThe Philosophy of John DeweyM].New York: Henry Holtan Company1928:319320
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8
8Emile Durkheim: Sociology and PhilosophyM].CohenWest19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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